跳到主要內容
:::
113-1轉學考簡章

單位: 教務處 | 發佈: 註冊組長 | 時間: 2024-06-13 14:55:24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一一三學年度第一學期轉學招生考試簡章

一、招生科別、年級、報考資格、資格審查資料:

科別

年級

報考資格

資格審查資料

應用英語科

二年級

修畢高()一課程

1. ()一全學年正式成績單(非應屆生)112學年度上學期正式成績單及112學年度下學期前2次定期考成績單(應屆生)

2. 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

3. 缺曠課及獎懲證明

4. 其他審查資料(例如:證照

二、報名:

1. 時間:1130624日(一)至0628日(五)9:00~12:0014:00~16:00

2. 地點:本校教務處(行政大樓三樓)

3. 手續:

(1) 繳交報名表(附件1

(2) 繳驗身分證或學生證(驗畢歸還)

(3) 繳交資格審查資料影本一份

(4) 繳納報名費600

(5) 最近一年二吋大頭照兩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上)

(6) 繳交准考證(附件2

三、筆試:

1. 日期:1120704日(四)

2. 地點:國立新營高級中學。(考場位置於考試當日公告於本校教務處前)

3. 各科考試科目、時間、錄取名額:

招收科別

考試科目、版本、範圍

考試時間

招生類別

錄取名額

應用英語科

英文第二冊(三民東大)U1U6

上午10:10~11:00

男女兼收

擇優錄取

若干名(擇優標準由招生委員會決議)

四、成績計算方式:筆試(60%)、資格審查(40%

五、放    榜:1130708日(一)17:00,公告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

六、報到時間:1120710日(五)16:00,請攜帶「轉學證明書」及放榜公告之相關證件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逾期以自動放棄入學論。

七、錄取生學分抵免依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第九條」辦理。

八、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學生因重讀、轉學或復學後,依其條件得申請本辦法第4條附表一或附表二之學費補助額度優於原學期已申請之學費補助者,得就扣除原學期學費補助額度後之差額申請補助。」

九、本簡章經招生委員會通過,校長公告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遵相關法令辦理。

 

最新消息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點閱
:::

通過A無障礙網頁檢測

迷你標章 MINI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