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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活動 / 綜合活動實施計畫

綜合活動實施計畫
一、實施計畫:學務處於每學期開學前,應依據校務計畫、學校行事曆,擬訂每週班會活動施計畫表,交由各班利用每週班會時間實施之。各班導師亦應依據計畫表,輔導學生擬訂班會方式及實施內容確實實施,並予記錄。
二、實施原則:
1、配合學務計畫與活動:班會活動要與全校學務工作計畫有關,例如民族精神教育、民主法治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合作教育、生活教育、防制毒害宣導、環保教育等各種計畫。以及各種競賽、各種紀念節日等,均互有關聯,適合納入班會活動中,以收相輔相成的效果。
2、配合公民、國文、或其他相關科目之教學內容與進度實施之,並應著重於實踐。
3、配合中心德目,各種節令等,作不同分配編排。
4、配合班級及學校實際需要。
三、實施目標:
1、陶冶高尚品德。
2、適應自主的生活。
3、滿足學生需要。
4、訓練領才能。
5、養成良好的群性,建立良好人關係。
6、獲得活用的知能。
7、發展特殊的興趣。
8、培養愛班愛校的精神。
9、具備關心社會,愛國家的情懷。
10、培養關心社會,愛國家的情懷。
四、班會實施注意要點:
 班會是學生自治活動的基本組織,目的在培養學生自治精神,學習民主生活與議事程序,並檢討生活之得失,以促進德、智、體、群、美五育之發展。
1、本校班會排定於每週武第七節實施,各班務必按程序確切舉行。如為因應需要,設計不同的班會方式,則毋須按固定程序,但也必須確實依活動設計進行。
2、班會前班長應指導值日生佈置會場,主席及班級幹部列座在前與同學面對;主席在中央,左為班長,右為導師,各股長依次排列,紀錄負責宣讀,務須簡明扼要。
3、上次會議重要決議及執行情形,由紀錄負責宣讀,務須簡明扼要。
4、擔任主席者必須充分瞭解會議程序及討論之規則,於報告事項中,應簡述本次會議預定進行之主要內容,會議進行中必須維持會場序,確切掌握會議時間。
5、各班級幹部應將一週來之班務工作做簡要報告,對於預定推行事項加以說明,有關學校之各種【通知事項】必正確轉達「班會通訊」之內容必須誦讀一次,張貼於佈告欄。
6、生活討之進行,必須以本班為範圍,就班務工作之推行情形,班上同學之勤勉、禮節、秩序、整潔等項目,共同檢討,以發揚優點,改進缺點;同學亦可就個人行為自我反省,力求改善,以培養優良班風。惟檢討時要公正無私,開明而理性,彼此尊重與接納,以維護班級之團結和諧。
7、討論事項之進行:
a、討論提案,除學務處行事曆所訂定者之外,若有其他提案必須先以書面資料送交導師審定或由導師召集幹部審查通過後才能提會討論。
b、建議必須會前審查而後提會討論。
c、倘有臨時議案,則在臨時動議中提出,經附議後,交付討論。
8、主席、紀錄與司儀之產生,必先由班級幹部座談會提名適當人選各一--二人,送請導師審定候選名單後,提班會表決之。
9、班會程序進行完畢,主席做簡單結論後,即請導師講評,在導師指導下,使班會之實施不斷進步,同學們之學習愈見成效。
10、紀錄必須詳實正確、文字通順;遣詞用句要適切,書寫整,於會後,送請導師簽閱,並送學務處處理。
五、班會記錄:班會實施時,要有專人紀錄,而紀錄的產生,可由學藝股長負責,亦可主席指定、或由學輪流擔任。
1、班會開始。
2、全體肅立。
3、主席就位。
4、向國旗暨 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
5、宣讀上次會議重要決議及執行情形。
6、報當事項:
a、主席報告。
b、工作報告。
7、生活檢討。
8、討論事項。
9、臨時動議。
10、推選下次會議主席、紀錄及司儀。
11、導師講評。
12、散會。
六、獎勵辦法:
期末請校長、學務主任,挑選出各年段紀錄最詳實、內容最充實的三個班級,由學務處頒發獎狀予以鼓勵。
七、本實施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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